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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丰宁县大阁镇河东村五组疑违反国家法律 子女占地补偿款不给发放

来源:每日新闻网 作者:TH 浏览量: 35347 2024-04-01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河东村五组村民举报违法发放征地补偿款的反映: 

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TH)编前语: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近日;本网多次接到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河东村五组村民的诉求书及举报材料,反映他们村在征地补偿存在对妇女歧视的情况。按照国家宪法规定男女平等,子女户口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上,就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村民本人所说,是大阁镇河东村五组是违反了国家尊重妇女的有关法律。现在本网如实刊发他们的诉求和举报材料。希望引起当地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给予重视。

                    我 们 的 诉  求 书:

申请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河东村五组村民。

被申请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河东村五组。

代表人:张财,职务;5组组长。

申请人事项:请求被申请人依法给付申请人子女占地补偿款。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张凤华、彭凤莲等人一出生就是河东村五组村民,都分别与外地户口的丈夫结婚,但是婚后生育子女都各自随母亲入到河东村五组。

河东村2015年因土地被征用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款,村委会和五组村民同意给付申请人的占地补偿款,但是不同意给付申请人子女的占地补偿款,村委会和五组的做法违法法律给定,而且违法了我国宪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本村村民男子娶妻生子就能享有法律给定的村民待遇,而本村子女结婚生育的子女就不能享有法律村民的同等待遇,这是对妇女的歧视,村民自治首先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各村就成了独立王国。就可以打着村民自治的原则,任意践踏法律,法律的尊严何在?村委会和五组村民的做法是对申请人和其子女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律规定村民应当享有男女平等的待遇。申请人的孩子随母亲入户即是本村民,已有30多年了,河东村的占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按现有户口人口分配的,不是按村民承包地亩数分配的,法律规定在土地被征用时,具有本村户口的老户就享有本村占地补偿款,申请人的孩子是都有本村户口的,都能享有各种待遇,唯独在征地补偿款就没有我们子女的,分配方案只给每户7万,村委会和五组村民对申请人子女不公平的待遇是违法的。希望县领导给与申请人的子女和河东村五组村民同等待遇,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维护和谐社会国家政策。

    村委会是集体组织不代表政府,无论土地征收还是款项发放,都有应该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参与负责,这是法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同时更有拆迁补偿发放分配的法定义务。大阁镇把占地补偿权力下放有村组代劳,这是逃避责任。

   现在,我们要求公开占地亩数、占地款项、分配账目,对我们合理、合法要求给予对付。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追究违规责任、违法行为,真正体现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影响力,公信力。

以上所说属实,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全部责任。

    签名:彭凤莲。

    身份证:132627####11200024

     手机:13*85*8*6*4

     签名:张秀华。

   身份证:132627####06060062

    手机:15*27*41*07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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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是民生大事情。我们真切的希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首位。去关心,去落实。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最新进展。

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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