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报道:( 伍学富 游星雨) 今年来,公安县市场监管局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探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推经营主体塑信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根植信用合规“新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信用法规专题宣讲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建立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快信用环境塑造。今年来,分片区、分乡镇召开8场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就信用修复的条件、不同程度失信行为的修复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讲解及演示,告知修复途径,让企业认清失信后果,增强信用修复意识,变被动接受修复为主动学习了解,避免因失信而使信誉受损、经营受限。向经营主体发送警示提醒宣传短信2500条次。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走访园区企业上门指导宣传60余户次,有效提高了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强化主动服务,实施信用帮扶“新举措”。积极推动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以“谁处罚、谁告知”为准则,主动告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公示的依据、可修复时间及修复路径,增强信用修复针对性指引,全面实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今年来,共为68个经营主体提供了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罚案件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100%。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指导300余户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上传信用修复材料,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进行了信用修复,提升了信用修复效能。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经营主体名单,形成了拟信用修复台账,按辖区分发到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现场指导、结对实施信用帮扶等措施,帮助企业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强化信用提升,打造信用修复“新速度”。印发《探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12315微信公众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局机关、市场监管所各办公地点等发布办事指南,公示修复条件、办理流程、具体要求等,方便办事市场主体了解修复政策。为方便经营主体就近办理,专门出台文件,将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权限委托各市场监管所行使,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简化优化流程,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实行当场办结。对于资料不全,不能当场办结的,实行资料补全、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推行引导“容缺”修复,对因新冠疫情以来(2020年至今),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已经补报上一年度纸质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可当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优化信用修复渠道,开通全县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向“快速通道”,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实现了信用修复“网上办”、“现场办”、“就近办”、“立刻办”。
强化审慎监管,建立信用监管“新机制”。推行“缓冲”、“容错”、“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等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在年报公示、信用惩戒、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采取电话告知、短信提醒、信函提示、上门走访、警示约谈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较高或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警示提醒,预防市场主体因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失信记录、受到失信惩戒,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对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公示的一般状态信息有误,以及财物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明显错误,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以允许市场主体修改,一般不直接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处理。三是实施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抽查中,全面引入信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强化信用激励,释放经营主体“新活力”。在政府对小微企业扶持、政企合作、银企合作、金融帮扶和对“规上”企业、质量、专利等奖项上以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守合同、重信用”评选等过程中,将信用合规建设情况、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作为考量因素。对信用合规建设状况较好,信用风险低或未触发风险预警的经营主体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形成“合规引导、守规激励、分类监管”的管理模式。主动联系县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前期筛选了第一批共1350余户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形成“白名单”,优先给予了贷款支持。
据悉,截止目前,共为1249家经营主体办理了信用修复,涉及经营异常信息1711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其中企业73家,117条;个体1170家,1593条;农专6家,6条。签订信用承诺书1200余份。下一步,该局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快捷服务,在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同时,扎实推行由事后失信修复向事前失信预防和警示提醒转变。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定期开展筛查提示,切实帮助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引导经营主体根植信用合规新理念,增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获得感,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