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芬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洋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
9月20日,中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该协定谈判开始于2004年,历经近20年,于2023年6月最终达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分享、海洋保护区设立、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等。
中国是海洋大国,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包括岛屿)长达3.2万公里,拥有世界海洋大部分生态系统类型。中国还是世界上海洋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目前已记录海洋生物28661种,约占全球海洋物种数的13%,位居世界第三位。这些海域的海洋动植物丰富,对全球生态平衡至关重要。当前,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正受到过度捕捞、污染、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等威胁,这些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协定》成为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工具。
中国积极参与谈判进程,对《协定》最终达成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建章立制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关注自身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为维护和保护中国海域种类繁多的海洋生物群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中国通过划定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措施实施海洋保护,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来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成效,同时设立禁渔区或禁渔期,防止过度捕捞。中国通过改革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造性建立兼顾发展和保护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形成可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参考的“中国方案”。
二是共同承担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责任。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海洋工作组从2018年联合国开启政府间谈判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并广泛传播与科普关于公海谈判的相关工作,体现了中国社会组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中国在谈判中采取建设性政策立场,支持《协定》的目标和原则,并提出具体建议,以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国积极与其他国家合作,分享海洋科学和技术知识。中国的积极参与和建设性作用,有助于加强《协定》的实施,推动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协定》的签署充分体现了中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大国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性,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这与《协定》的目标高度契合。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勇于担当,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助力海洋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中国对包括海洋环境等全球气候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展现了中国对真正多边主义的始终践行。《协定》凝聚了国际社会坚持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应对海洋风险挑战的共识,开启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的新篇章,是国际海洋法发展史上又一里程碑。此次,中国在《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这一重要法律文件,反映了中国在积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以及在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决心和努力,体现了中国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真正多边主义的践行和维护。中国强调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对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了关键作用。
中国的努力为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树立榜样,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经验。作为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在全球海洋保护中的角色也备受关注。中国将深度参与、积极建立推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的对话和协商机制,与国际社会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为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编审:唐华 高霈宁 张艳玲
【责任编辑: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