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2023/7/20日(通讯员魏崇德)为严厉整治涉酒驾驶违法犯罪,7月19日,湖北公安县交警大队黄金口中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对酒司机吴某、韩某迪依法刑事拘留。
1月28日18时50分许,韩某迪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乌海线2695公里190米时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民警对韩某迪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经司法鉴定,韩某迪乙醇定量检测结果为131.4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5月10日2时43分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207国道夹竹园镇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吴某乙醇定量检测结果为248.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中队民警对二起案件立案侦查,并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对吴某、韩某迪实施刑事拘留。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