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报道:(肖冠峰 葛慧)今年1月,消费者熊女士在公安县斗湖堤城区一家黄金饰品店花9222元购买了一个金戒指,购买时店员介绍当日金价538元/克,回去后一算大概700多元/克,消费者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向公安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该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发现该店铺将以件计价的黄金饰品与以克计价的黄金饰品混柜售卖,导致消费者难以分清,且商家并未告知消费者工费价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该局对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商家向熊女士全额退款。
对此,公安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黄金饰品时,无论是“一口价”还是按克计算,都可以要求商家在交易单,尤其是标签上注明黄金饰品的价格、重量等信息,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对黄金饰品的重量如有疑虑可以当场复称,如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