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来源江苏经济网) 上海枫林科技园的员工万万没有想到,断水、断电、封门等恶劣情景有一天会在都市上演。不仅如此,这群全部拥有硕博以上学历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成为维权者。
他们所任职的枫林科技园成立于2001年5月,由持股100%的上海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经营资产公司)控股。成立20多年来,该公司为医学院和相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集聚和孵化了包括海欣医药公司、医疗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医疗器械协会等82家医疗健康类为主体的企业。仅2021年,枫林科技园创造的营收便超过70亿元,为国家贡献税收1.45亿元。
然而,在公司内承担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双创平台”建设等工作的十余名员工,却于2024年3月27日被一份邮寄到家中的“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宣告了“失业”,而且该通知上所盖公章已经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科技报》声明作废。
如今,在双方并未正式达成离职协议,且枫林科技园仍处于存续状态的前提下,员工便集体遭遇了工资停发、社保断缴、办公室停水停电、无地可办公的待遇,且正常生活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国亚认为,其一,集体裁员必须经过工会组织的同意;其二,该本案例中公司方面使用已经登报作废的公章,显然效力存在问题;其三,解除劳动关系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合法解除又分为约定解除和依法解除。本案例在没有与员工达成协议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关系,又无符合强制解除的法律依据,因此涉嫌违法解除。
缘起校属企业体制改革
此次事件的起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一则文件,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该文件中对于校属企业作出了清理关闭、脱钩剥离、保留管理和集中监管三种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对“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注销、撤销、破产等方式清理关闭。
自2021年起,该资产经营公司便以指导意见为由,提出永久关闭枫林科技园。然而,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指出,对与高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出版社、科技园(产业园)、设计院(规划院)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实训基地、林场农场、后勤服务单位等企业,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机构批准,可保留并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
很显然,枫林科技园完全属于应保留管理的企业。事后,枫林科技园曾派出代表与教育部相关部门沟通后得知,对于学校企业是否保留的意见,完全由各个学校自行制定,而非教育部强制要求,并明确表示枫林科技园符合保留条件。
盖作废公章的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
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为了达成强制关闭科技园的目的,2022年11月枫林科技园财务人员在并没有走公章使用流程的情况下,竟私下取走企业公章。为避免对客户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枫林科技园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科技报》发布了“公章遗失声明”,并正式声明公章作废。
2023年12月27日,在枫林科技园的年终考核中,该财务人员被大家评为唯一大家所公认的不合格员工。因为此事,2023年年底十余名员工的奖金发放被拒。针对财务人员的种种违规行为,公司员工以联名信的形式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然而始终没等来任何回复。
2024年3月27日,尚处于工作状态的枫林科技园员工再次见到了盖有“作废公章”的文件,不过却是被寄到各自家中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终止通知书》,声称大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将于2024年3月31日终止,且需于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工作交接。
2024年5月14日,一份同样盖有“作废公章”的公司公告,宣告了公司11名员工劳务关系解除和薪资报酬停止发放的决定,且再次声明大家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自4月份起,枫林科技园员工除鲁晓春之外的所有人的工资资金都被停发,社保被断缴,希望以此种方式逼迫大家离职。
断水断电封门
5月26日,正常到公司上班的员工发现办公室被加装了锁链,门口还被自称物业公司的人员加装了摄像头,而此时大家的私人物品全部都还放在办公室内。
当日下午,大家齐心协力打开锁链,进入办公室后又发现公司已经被断水断电,无奈之下只好报警处理。
在警方的协调下,资产经营公司副总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第一次亲临枫林科技园与大家见面,但对于员工提出的恢复薪资、水电,赔偿安置等要求均未作出回应。
近日,针对大家屡次主动沟通后提出的正常诉求,资产经营公司法人再次进行了模板化回复,且称“关于解散公司的员工相关补偿,会严格遵照相关劳动法的规定。”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枫林科技园关停的同时,资产经营公司却坚持保留由其持股33.34%的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而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都会投入大量资金却鲜有产出。
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