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吕本政 姜海军)在刑事诉讼的进程中,强制措施的合理运用对于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烟台鲁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娟,2019年8月6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栖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9月11日被解除取保候审。2023年2月16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栖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3年8月14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24年7月25日,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8年2月,鲁宇公司先后向……八人销售废钢破碎机八台,销售金额共计1380万元,鲁宇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废钢破碎机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于伪劣产品。”“本院认为,烟台鲁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废钢破碎机的过程中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娟作为烟台鲁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娟仍处于被栖霞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审的状态。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相对的自由,同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诉讼活动能够有序进行。然而,当案件发展到人民检察院以可能被判实刑的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时,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众受害人认为,既然刑法明确了若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实刑时,应该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变更为正式批捕。
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角度来看,变更为正式批捕有其必要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实刑,说明其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的状态,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避审判、干扰证人作证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正式批捕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置于更为严格的监管之下,确保其按时出庭受审,避免出现司法不公的情况。
栖霞市人民法院认为,虽然罪名成立可能被判实刑,但在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仍然只是被指控犯罪,而非确定有罪,需要进一步审理才能确定最终的判决结果。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不变更强制措施。
受害人对法院的决定并不赞同。自2018年购买鲁宇公司设备以来,至今已有7个年头,众受害人遭受特大经济损失无一例外全都债台高筑,有的变卖房产、车辆进行抵债,有的把家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勉强维持生计,有的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还被列为失信人员影响到下一代,有的婚姻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有的未成年的孩子失学出门打工……为了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还不得不保留涉案设备的原始状态,继续缴纳厂房房租,甚至雇佣看护人员,他们的损失仍在继续扩大。经此一劫,不仅事业遭受重挫,对其家庭和人生信念均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
而犯罪嫌疑人却能继续在外享受美好生活,吃香喝辣。
法律的宗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也是众受害人能支撑到今天的最后一点信念。(文图/吕本政 姜海军)编辑:芋圆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