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TH):现在正是春耕备耕时节,农民大多都在忙着买农资产品。买农资的时候,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种子怎么样。因为种子质量怎么样,对当年的收成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每到播种的时候,种子问题都会引起大家的关注
近日本网多次接到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华山乡平原村张家屯农民的市民举报,反映他2022年在巴彦县(现在木兰县)龙之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种子、化肥等农资造成的损失。他严重怀疑他购买的龙之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资存在假的种子、化肥,他多次找过这家公司赔偿损失,但都多次退托,至今没有赔偿。王柏东实名举报:巴彦县(木兰县)龙之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万植八维一体长效功能型废料专卖店)负责人,刘平:现住黑龙江木兰县大贵镇,联系电话:15845136099。
2022年4月,他在这家公司购买了新中农5号玉米种子55袋,玉米底肥130袋,口肥20袋。当年使用后,出苗情况不好,缺苗在35%以上,举报人按正常田间管理,操作的播种管护后长势仍然很差,与邻家相比矮二十多厘米,举报人种了130多亩地只收了12.64万斤,比邻家每亩少收370斤,合计4.81万元。上述情况说明种子、化肥都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这真是道德上的坑人、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下面是实名举报材料;
(这是巴彦县龙之吻公司)
(这是木兰县龙之吻公司)
(这是当年出苗的情况)
(这是当年装种子、化肥的袋子)
据举报人反映:事件出现以后,他多次找过刘某讨要说法,但至今没有解决,电话一直不接,店铺已在巴彦县搬到木兰县,可店里一般情况下找不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种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试验或者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五)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可以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肥料更是种子生长的源泉,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品种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关乎农民切身利益。肥料的好坏决定了种子的命运及结果的好坏。当前,各地市场上种子、化肥品种和质量良莠不齐,种子、化肥套牌套包、套购原种繁殖生产、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横行、一众合法“次品”涌入市场等乱象丛生,出现“假种子、化肥不劣,劣种子、化肥不假”的尴尬现状,不仅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而且屡屡侵害正规种子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与木兰县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核实。因为今年春天已经到来,不要不该发生的损失再次发生,严查种子、化肥经营市场,还农民一个净化的市场。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件的处理结果,跟踪报道。
(编辑: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