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评论员 华章
屡屡被曝出监听丑闻的美国又添新罪状。近日,一些疑似美国五角大楼机密情报和文件信息出现在推特等社交媒体和网络论坛上,《纽约时报》等美国多家主流媒体跟进报道,并曝光了一些泄露文件的详细内容。
在过往的美国窃听丑闻中,其盟国多次无辜躺枪成为受害者,这一次也不例外。《华盛顿邮报》称,有机密文件显示,美方刺探到韩国内部对按美国要求向乌克兰提供炮弹等武器深感纠结,韩方担心这可能激怒莫斯科,但最终通过波兰转交弹药以满足美国的要求。另有文件显示,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领导人曾鼓动本机构人员和公众参与反对内塔尼亚胡政府司法改革的抗议。
美国对自身无差别地监听包括盟友在内世界各国的行径毫无悔意,事发后第一时间从不作任何道歉和解释说明,反而是企图揪出“内鬼”,打压敢于揭露美方丑行的人。无论是“维基解密”创始人阿桑奇,还是揭露“棱镜”计划的斯诺登,至今仍被美国政府全球追捕。这次也是如此,美国情报机构又开始内部“肃反”了,却没给韩国和以色列等国任何交代,以至于韩国方面只能尴尬表示,将针对监听问题与美国进行“必要的沟通”。“监听帝国”这种蛮横无理的行径和姿态,恰恰是美国奉行“美国第一”“美国唯一”的霸权主义心态使然。
早在二战期间,美国就开始对其他国家进行大规模监听。1941年3月,美英两国尝试建立情报合作关系,并在“珍珠港事件”后加快推进合作,正式建立情报共享机制。二战结束后,美英这种情报合作关系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进一步深化。两国于1946年签订《英美防卫协定》,共同搜集、分享苏联以及其他华约组织成员相关的情报。之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三个英联邦国家也加入英美情报合作,共同组成了臭名昭著的“五眼联盟”。该组织使得美国大规模监听别国的行为机制化、长期化,成为美国构建和维持世界霸权的关键工具,并一直延续至今。
更有甚者,美国政府还通过立法的方式,给其违反国际法的监听行为套上“合法外衣”,成为美国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霸凌行径的又一例证。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涉外情报监视法》,授予联邦执法人员对所谓“外国间谍”实施监控和秘密调查的权力,但同时要求其必须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限制情报部门监听美国民众的通讯信息。然而2008年,美国对《涉外情报监视法》进行修订,增加第702条为正式条款,允许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无需申请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即可监控美国境外的外籍人士。702条款为美国情报机构大规模海外监听大开方便之门,彻底撕下了其道德伪装。近日,就在702条款即将到期之时,美国政府又不顾国内外的反对声音,鼓吹其“被证明是美国国家安全的根本要素”。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甚至称,延长将于2023年12月到期的702条款是拜登政府的“关键优先事项”。
可以说,美国政府对于其“监听帝国”行径一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拼命将其粉饰为“合法行为”。这也解释了,为何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能够大言不惭,甚至还颇为沾沾自喜地说出那句“我们撒谎、我们欺骗、我们偷窃,我们还有一门课程专门来教这些。这才是美国不断探索进取的荣耀”这样的雷人“名句”。
更可笑的是,美方一方面自己动用一切技术手段、法律手段,将大规模海外监听“合法化”、长期化、机制化,另一方面却频频将监听、监视的帽子扣到别国头上。什么“别国建设的5G基站会窃取美国的网络机密”,什么“别国投资的应用软件存在‘后门’会收集美国用户的个人隐私”,什么“别国投资的玉米加工厂可以窥探美国的军事情报”……这些看似荒诞离奇的污蔑之词,或许并非只是美国政客异想天开地随意抹黑,更可能是美方心里有鬼地以己度人。
近来曝光的美国监听丑闻,成为美国这一“监听帝国”的最新罪证,也给美式霸权主义增加了新的注脚。它明白无误地向全世界揭示了,美国政府不厌其烦渲染的“全球安全的系统性挑战”正是美国自己;它也向世界各国发出新的警示:联合起来,共同防范美国大规模监听行为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乐水 宇馨 原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