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河北讯 刘铮 近日,本网接到购房者李某投诉,李某称在河北省衡水市恒丰·理想城项目购房一套,但却遇到了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所以想向媒体倾诉所遭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恒丰·理想城项目由衡水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李某在2023年3月份交了25万余元首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做分期贷款。在签订协议时李某告诉房产销售人员自己的征信有问题,但房产销售人员却仍然收取了李某的首付款,并且向李某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付全款;二是找亲戚朋友来贷款,由于李某是做工程生意的,外面垫付了许多的工程款,就想先等工程款结后就交全款,实在不行再麻烦亲戚朋友帮忙贷款。在今年8月份李某想去解决房子的问题时候却被告知房子已经被出售了,理由是时间太长没有交剩余款项也没有来办贷款,李某就找到销售人员协商,销售人员称可以再换一套,剩余一个二层和顶层挑选,就在李某选定了二层之后销售人员却通知房源已经不在了,无奈李某只能选择协商退款。但就在退款的同时问题又出现了,李某当时交了25余万元的首付款,退款时却要被收取三四万元,销售经理对收取这一部分钱的解释也令人咂舌,因为李某买房时候房价较高,后来卖出时正赶上房产环境不好,售出的价格较低,所以亏损的这一部分要由李某来承担,这就是所谓收取费用的原因,无奈之下李某向本网投诉了所遇到的问题。
认购协议
交款收据
本网工作人员随后联系了衡水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来了解情况,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本网恒丰·理想城项目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协议约定来的,没有任何问题,在协议中有约定超过一年不交剩余费用就算违约,开发商可以一分钱不退,基于开发商为了照顾老百姓才会选择退一部分。但本网工作人员在协议中并没有发现约定有一年的时效。就在住建局工作人员回答本网工作人员的同时,李某告诉本网工作人员之前协商的销售经理把李某微信和电话都已拉黑,李某无奈只能联系了当时负责售楼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告诉李某,销售经理说既然投诉已经到了住建局经公了,那就去等着住建局的回复吧。至此李某的问题始终也没有解决。
本网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咨询了几位资深的房地产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本网工作人员此协议纯属霸王条款,开发公司的协议模板都是一样的,只约定了甲方的利益不受损。本网工作人员也咨询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周正国律师,周律师也表示这份协议全是对乙方的约束,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
本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