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报道:“很惊喜,我们社区干部也能缴存住房公积金了!”6月14日,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龚家梁社区党支部书记李煜打开手机,查询显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的160元公积金已经到账。
近日,恩阳区出台《巴中市恩阳区在职村(社区)常职干部、辅助执法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为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维护村(社区)干部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乡村振兴。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恩阳管理部工作人员处理村(社区)干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法》明确,缴存对象包括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符合缴存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及综合干部等常职干部。按照“干部自愿,财政可承担”原则,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村(社区)干部个人月基本报酬的5%,区级财政补助同比例缴存。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缴存方式及时间、使用政策等内容。
“这是实实在在的保障措施,宣讲解读了《办法》后,大家响应都很积极。”这几天,兴隆镇财政所所长杨希林打电话、发微信忙个不停。他介绍,他们正在收集、比对村(社区)干部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录入公积金系统中,全镇52名村(社区)干部已完成开户和汇缴。
推进工作快速落地,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会同财政、民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镇(街道)审核信息资料,协助309个村(社区)集中办理开户并建缴住房公积金,以部门“多跑路”服务广大村干部“无感办理”。
目前,全区符合缴存条件的1097名村(社区)干部已完成公积金账户开户和汇缴。(恩阳区财政局供稿)编辑:芋圆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