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多地野猪“撒野”伤人毁物的消息不断。在安徽铜陵,一头野猪咬断操场铁栅栏,冲进小学校园;在北京门头沟,一头野猪闯入居民卧室;在广东河源,人们发现3头野猪“畅游”万绿湖;在江苏南京,野猪闯进酒店大堂,乃至侵入高铁联络线与列车相撞,导致部分列车晚点……
野猪频刷“存在感”,从侧面说明我国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多年来,我国对生态环境的重视不断提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许多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其中繁殖力强的野猪种群数量出现暴涨。据报道,如今野猪在我国28个省份广泛分布,数量已达200万头。
然而,野猪频频下山“撒野”,毁农田、闯民宅、伤民众,昔日的“三有保护动物”俨然成为致害最严重的野生动物之一。国家林草局年初发布的一份复文认为,野猪致害省份多达26个,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防治野猪泛滥“撒野”,首先要破除“野猪不能打”的旧观念。当前,野猪这一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种群增速远远超过豺、狼、虎、豹等天敌的繁衍速度。国家林草局2023年公布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猪调出目录,使其不再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物种,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举措。然而,由于前些年来野猪“三有保护动物”的身份,“野猪不能打”的观念在一些人脑海里根深蒂固,亟需加大宣传予以破除。
防治野猪泛滥“撒野”,还要突破“野猪只能专人打”的旧框框。在许多农村地区,野猪泛滥成灾已成农民的最大困扰。好好的庄稼,往往一夜之间就被野猪糟蹋殆尽,农民一年的辛劳付诸东流。有的村庄每年损失的瓜果蔬菜及粮食就有数万斤,有的农民损失达数亿元。面对猪患猖獗,受害的农民往往只能“望猪兴叹”。尽管针对野猪的捕猎手续已进一步简化,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看到野猪糟蹋庄稼只能“驱赶”,大街上遇到野猪的最佳处置方式仍是“躲避”,等待专业人士处理。一些地方也探索通过组建专业狩猎队、建设控制阻隔设施等综合防治手段缓解野猪致害问题,但面对快速增长的野猪数量仍显力不从心。一些专业人士呼吁,除了专业猎捕和无害化处理之外,鼓励公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参与打野猪,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将野猪数量控制在正常合理水平,一些欧美国家通过制定猎捕计划、用箱子或畜栏设置陷阱捕获等方式增加捕杀数量,还通过搜捕野猪后对其进行绝育等方式延缓野猪种群数量增长。拿欧洲来说,二战后欧洲开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工业革命而数量剧减的各种野生动物逐渐回归,到本世纪初德国首都柏林地区就有野猪上万头,野猪扰民、伤民事件频发。柏林市政当局允许猎杀野猪,有时一年猎杀超过1700头,而野猪肉在德国也是一道颇受欢迎的佳肴。再举例来说,日本环境省前不久宣布,鉴于熊的数量猛增,去年全日本被熊所伤的人数创10余年来最高纪录,日本政府决定将熊列入指定管理鸟兽名单,这意味着民众捕熊可获得政府补贴。此种与时俱进的做法亦值得借鉴。
总之,防治野猪泛滥“撒野”,要多一些百姓视角,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办法总比困难多。早在2017年,原国家林业局就曾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对野猪种群开展调控工作,但受资金保障不足、猎捕效率低、队伍不专业等因素制约,相关工作开展并不顺利。不妨多倾听一线猪患受害者的呼声,及时对与现状不匹配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放宽民众捕猎野猪的限制,探索允许食用经检疫合格的猎捕野猪,避免野猪数量野蛮生长,恢复生态平衡。
(本报评论员吴黎明 尹思源)
责任编辑:张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