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是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竟成了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当事人申请查封足够抵账的土地和房产,经过两次拍卖竟然给“拍没了”,造成当事人又走上了漫长的执行维权之路。
据了解,2019年8月“南阳裕冠房地产公司”通过南阳宛城法院查封了“河南泉阳置业”的土地和房子;2020年8月4日,“南阳市鑫海置业”通过南阳中院,依法查封了“泉阳置业”名下的“观澜庭项目1号楼房产,在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2020年10月26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判决“泉阳置业”偿还“鑫海置业”2450万元。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他们查封的房产经过拍卖,竟然被过户“易主”了。
2020年6月19日,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泉阳置业”名下建好的楼盘,竟然违背房产拍卖“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规范准则,违法先将楼盘下面的土地,以1.158亿元(实出2300万元)拍卖给了南阳市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更可笑的是南阳宛城法院在2020年12月26日拍卖该宗土地上的楼盘时,为“中融地产”中标“量身定制”了一套方案,在还未中标该宗土地上房屋的情况下,2020年8月5日,南阳市不动产中心(原房管服务中心)竟然提前办出了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知何路“神仙”能有这种“未卜先知”的“法力”!
根据当时市场估算,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和楼盘,总价值近两个亿,可是在楼盘和土地被分开拍卖之后,本来价值一亿多元的楼盘被严重“缩水”,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以“白菜价”卖了1964万,造成众多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据知情人透漏,“河南泉阳置业”法人宋哲,原来是南阳市宛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大能人”,常年不上班吃空饷,以工作之便在外搞房地产开发,结果欠下了数千万元的外债。后来被纪委调查,在去年三月份无奈的情况下辞职了。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宋哲经过南阳市一位领导的“关照”,违规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把其公司名下的财产以所谓“拍卖”的形式,从“左手”倒腾到了“右手”,成功地化解了一次次的“债务危机”,造成众多债权人,手拿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成了一张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宋哲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为何长期不上班能在“商海”里遨游,其主管领导究竟是不敢为?还是不想为?在当今法治社会的今天,一个普通干部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究竟是谁给了他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底气;又是谁给了这名干部“闯红灯”不受罚,违法办事又一路“绿灯”的特权!这里面又存在哪些内幕!
在当今现实社会当中,为啥群众依法应该办理的事情仍解决不了,归根结底就是解决事情的人,就是制造问题的人!他们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利,在为人民服务当中,不设“路标”,随意设置“路障”,结果造成群众的维权之路处处受阻。真诚希望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住建局的领导们,能够调查关注此事,早日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基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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