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期接到河北新乐市环保局退休干部杨振平和石家庄市杜女士投稿实名反映新乐市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张某奇涉嫌串谋法院工作人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串谋虚假...
媒体近期接到河北新乐市环保局退休干部“杨振平”和石家庄市杜女士投稿实名反映新乐市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张某奇涉嫌串谋法院工作人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串谋虚假诉讼”等违纪违法行为实事如下:
据杨老先生和杜女士向媒体透露;事发于 2011年3月,张某奇为了给自己女儿买工作,找到他的同乡高某五(现已被捕入狱),至2012年期间,张某奇陆续给付高某五22.9万元,用于给张某奇的女儿买工作使用。事至2013年高某五一直没有给张某奇女儿买好工作,故张某奇就要求高某五退还钱款,于是高某五给张某奇打了借条,共计22.9万元,与此同时张某奇让杜女士的丈夫齐某严(现已离婚)给高某五做了担保。花钱买工作在法律上本已违反公序良俗,是非法债权不得支持,可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的是高某五借了牛海龙的钱。
杨杜二人、齐某严与新乐法院牛某龙从不相识。(有牛某龙证明为据)
本案明知涉刑,故意缺席判决,开庭、判决均未送达,本案是否存在串谋虚假诉讼问题?张某奇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利用职权,工资收入开支有限,哪来的这么多钱给女儿买工作?公职人员花钱给子女买工作,是否违法?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彻查!
(自已案件自已审判)
2014年3月14日,张某奇利用手中权利强行将齐某严抓到法院,诱骗杨老先生和杜女士到法院为齐某严做人身担保,并逼迫诱导他们三人在他手写的条子上签字,利息是月息1.5分的二倍(利息违法)。
此后,张某奇又利用职权洗劫公民合法财产,并暗箱操作让牛某龙、与本案中的原告王贵珠、段大宾向法院申请执行冻结、划扣杨老先生和杜女士两人银行存款59万元,可查法院(2013)新行执字第261-1号、第261-5号、第261-6号执行裁定书。
据悉,杨杜二人从来没有给牛某龙做过担保,高某五、齐某严已经涉刑,本案应停止审理,可查法院(2014)无刑初字第00126号刑事判决书。
杨老先生于2024年5月因病住院,得知工资全部被法院冻结划扣,无奈,去法院调取(2024)冀0184执恢88号案件卷宗,发现法院“篡改案由”判决书上是民间借贷,该案涉案人员高某五、齐某严二人于2014年就被无极法院以刑事诈骗罪判决入狱,怎么后来又被新乐法院以民间借贷、侵权案件立案判决执行,耐人寻味……
本案审判法官段某某明知涉刑,强行开庭缺席判决,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枉法裁定?本案从始至今,杨老先生都没有收到过法院的任何短信通知和送达文书。
杨杜二人表示:我们相信上级有关领导会查清事实,还人民群众真相!恳请上级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对被反映人张某奇立案查处,铲除“害群之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这一法院工作人员涉嫌串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虚假诉讼、枉法裁定”等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具体结果怎样,政府相关部门做如何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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