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违法在建项目初期现状施工中。
每日新闻网讯:(mf01)近日,本网接到当地群众反映,位于济宁市经济开发区疃里镇狄家村南经八路东位置,一在建项目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钢架结构厂房一事,当地监管却视而不见。接诉后,本网工作人员赶赴实地走访调查。
图:违法在建项目目测占地约17亩。
2025年1月初,本网工作人员由当地村民指引,来到在建项目位置。通过现场看到,该项目坐落于绿油油麦田四周,由黑色围挡包裹,施工区域:钢架结构厂房框架以成型,厂区路面几乎压实,后方已经铺上碎石,石灰粉等,似乎等待下一步进行硬化。此时,工人、机械如火如荼的工作中。另注意到,该项目的现场无任何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等标识。
那么,该项目是否像群众反映那样违法占用耕地呢?符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用地审批及规划等手续是否办理?又是否涉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呢?对此,本网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
疃里镇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多次记录后,称向分管领导汇报此事,但多天过去却以推诿扯皮方式石沉大海。无奈,本网工作人员向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了解求证。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已安排执法中队前往调查核实。
在此期间,本网工作人员致电疃里镇分管国土的宋(音)镇长,他表示:“该项目占用的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占地约:14亩,租用的尹家村村民土地,土地用途是:粮食仓储烘干项目,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村委会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末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既然该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范畴。那么,该项目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以及申请的设施农用地是否已上图入库呢?以及如何证实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
对以上一系列的疑问,宋镇长仅说:“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聚鑫粮贸,他们是按照粮食仓储烘干项目来申请的设施农用地,申请时间大约在:2024年11月份,一个企业从立项到生产肯定要合法,若出现超规划范围,不符合农业范畴,我们会给他取缔,至于是否对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需要问国土部门,我不清楚。”此后,宋镇长也未证实出该项目的备案手续及合法性、真实性。
奇怪的是,区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科一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是否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等问题,一直不正面回复,并以各种理由百般阻挠,到最后也未能证实清楚。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如下: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部研究开发了“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要求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有关信息,将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审核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应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未上图入库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不予认可。
不久,区自然资源执法中队一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是村里(尹家村)申请的设施农用地,由疃里镇政府审批,之前我们查处过这个项目,具体的还要向镇政府咨询这个事。”对于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手续问题,最后又回到疃里镇政府来解答。
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问题。
但本网工作人员几经周折,从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到疃里镇政府,得到的结果,始终是未能及时证实厘清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
按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说法,该项目之前被查处过,也就是说,该项目是一个不合法的项目,具体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当地并未能及时指出亦未能证实。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
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天眼查平台查询获悉,该项目的企业方为:济宁经济开发区聚鑫粮贸有限责任公司。但该企业的这个项目并未在发改委进行立项(备案)。
图:违法在建项目未立项(备案)
就这样,该处违法在建项目悄无声息的“崛起”。可当地监管、执法部门工作流于形式还是有难言之隐?难道说违法项目背后谁在为其“撑腰”?
值得注意的是,粮食烘干仓储项目属于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可以直接建设在设施农用地上。这类设施不仅服务于农业生产,还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符合设施农用地的定义和范围。
但让人不解的是,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单从经营范围内容是否符合设施农业范畴?又是什么原因未立项(备案)?以及当地有关部门人员最终也未能对该企业这个项目的备案手续、审批手续等进行及时证实厘清,反而折射出更多深层次问题,难道在规避什么?还是该项目另有蹊跷?
事实上,当地无论发展建设什么项目,首先应符合产业政策,尤其是为农服务项目,更应结合土地空间利用规划,统筹平衡好土地分类,依法依规审核报批,不盲目“上马”,真正为农民、企业“保驾护航”。同时在各个项目建设中的安全和质量上,一旦任何方面出现问题,谁能承担起这份责任?
截止发稿前,未收到当地有关部门所说的相关合法手续。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