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2021年6月18日,山西省潞安化工集团旗下的五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安全事故致多名人员死亡。
其中,死者李健,为襄垣县虒亭镇榆林村人,家中独子,育有一儿一女。
图为死者李健的家。
死者姜玉刚,为襄垣县善福镇郄家烟村人,未婚,父母双亡,其身后事是他的哥哥姐姐帮助处理。
死者姜玉刚与他们两个同时在该起事故中身亡的还有4名外省籍务工人员。
2022年5月28日,五阳煤矿再次发生安全事故,一人死亡。死者靳海成,家住潞城区史回乡郭家堡村,其妻魏润香,家中一儿两女。
图为死者靳海成的家。
图为靳海成妻子工作的地方。
两起事故相隔时间不足一年,死亡人员均非五阳煤矿的正式员工。据了解,两起事故的处理均以高额赔偿划上句话。而其背后带来的社会影响、安全警示、法律责任等,则在隐晦的回避和模糊的态度中,随着时间的冲淡,烟消云散。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事故处理中,尊重生命的价值,安抚家属的悲痛,是必要的。同时,其引发的社会效应、连锁反应也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携心同力,通过法律制裁、责任确认、安全教育等方式方法,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为天”的重要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保安全、个个标准化、事事有规范的浓厚氛围,让安全的保护网时刻笼罩在每个作业者的上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层层划分、界限清晰、具体明了。这一重要指示给各地区、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指出了清晰的方向。
今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到行业、到企业,各层面都将安全工作加大力度、持续关注,不断深入,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至2023年底结束。
《方案》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要求: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导作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山西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12月底结束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一批专项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煤矿、露天转井工开采、井工转露天开采、采掘接续、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地下煤矿无轨运输车辆、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
两个活动方案不仅提到企业内部自身安全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深入落实,还提到关于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充分明确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责任。向社会表明了国家在安全这个问题上,生命至上的态度和决心。明确了企业就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要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而在现实中,企业往往将发生在外包外租人员的安全事故视为他人之事,事故发生后不仅相互推诿责任,甚至在我们对五阳煤矿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中的死者家属走访时发现,他们连处理事故的工作人员,究竟是哪个单位的,都搞不太清楚?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是为了保护生命,不仅是逝去的生命,更重要的是依然活着的生命。是事故发生后,同行业、同类型、同岗位人员能够引以为戒、高度重视,通过吸取血的教训;通过从国家、到地方、到企业的层层联动、层层加码,将安全这个大概念中,包括有形的安全防护、无形的安全意识等扎扎实实、可圈可点地植入到每个人的脑海中、体现在每个人的言行里,让安全成为每个人自觉自发撑起的“保护伞”,护自己、保大家。
安全是企业生产的生命线。在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安全责任体系中,企业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具体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能否精准到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意识、安全防护、安全责任能否入脑入心、贯穿始终、持之以恒,都在于企业能否切实推行、久久为功,把安全渗透到每个细节、每个角落;都取决于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认知、对安全责任的担当以及对生命的态度。
不论是企业员工还是外包外租工程的务工人员,都是社会的一份子,都是企业发展中的一份力量,企业就应一视同仁,面对安全事故,不推诿、不卸责、不回避,勇于担当,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让生命得到应有的尊重,让悲剧不再重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运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为特
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