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杭湾路262号的我董炎平、张惠仙等实名举报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领导信访问题的反映:
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TH):编前语:近日,本网不断接到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杭湾路262号实名举报人董炎平、男、汉族、1956年12月27日生,电话:58285177。张惠仙的举报,对于他们的问题本网曾经进行关注过,也看到了国家信访部门在网上的刊登,此问题本网编辑也经过电话采访,下面是实名举报人所举报材料,本网为了再现这些真实性,现如实刊发:
投 诉 举 报:
举报人:董炎平、男、汉族、1956年12月27日生,电话:58285177。
举报人:张惠仙、女、汉族、1955年03月02日生,手机:18918936311。
董炎平、身份证:310225195612274613,张惠仙、身份证310225195503024623
租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杭湾路262号
政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
尊敬的中央政法委、中央联席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信访局、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各级领导:
本人就上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沪委府信访督报(2023)0283号》关于张惠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报告(法院卷综获取)投诉举报。
举报事由:揭露南汇新城镇责任人造假上报中央联席办交办件。
中央联席办,贵办交办张惠仙反映房屋拆迁安置迁补偿问题,由上海市政府、区政府专项工作交办该事项后,交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由镇政府副书记包案领导牵头,开展核查处理工作,对张惠仙反映自己芦潮港路1634—1636号房屋实际由评估评定面积446.4平方商住房,要求落实政策解决被拆迁安置补偿赔偿问题。
举报问题:镇政府包案人对中央联席办的交办件置若罔闻,其《关于张惠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报告》中所述情况回避举报人多年来所反映问题的本质,用政府有关部门造假结果回答因政府造假产生的问题而无视举报人真正切实的诉求,是又一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自导自演、欺上瞒下唱独脚戏。
四问镇政府责任人包案人:
(1)董炎平、张惠仙户房屋拆迁“测量房屋”面积数据的合法依据为何至今不见?
(2)第157次信访稳定专题会对信访当事人的会议纪要记录在哪里?
(3)所谓“对张惠仙多次进行沟通解释及本人知晓”的时间地点记录在哪里?
(4)试问何为“案清事明的标准”?用政府颁发“假产证”证明“假产证”内容的有效性是为事实?
反驳事实及证据如下:
《报告》中“经测量,张惠仙所属房屋,非居住房80平方米,居住房75平方米,未见证部分278.2平方米”是避重就轻,隐瞒镇府产证造假的事实,完全不提多年来因政府所发之“假产证”而导致本人房屋财产之重大损失,更是举报人多年来求告各级部门寻求解决问题之关键所在。
2010年4月2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浦敏(行)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证明政府所颁发房产证“不合法”,该判决书只能证明156平方面积的合法性,但不能证明我户未见证部分面积不合法。根据《估价结果汇总表》评定,我户测量实际建筑面积为446.4平方。
2008年9月镇政府有关部门与拆迁人违反法定动迁程序,隐瞒房屋拆迁评估分户报告,隐瞒镇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假证,拆迁方胁迫误导信访人在不知情假证的基础上做出有违真实意思的“拆迁协议”都是违背事实,政府发放违法“假产证”蒙骗信访人是事实,动迁程序违法,被强拆十六年而末解决,造成张惠仙户巨大的财产损失才是事实的全部。 镇政府有关责任人必须承担违法赔偿责任。
此外,多年来举报人已收集到一系列证据证明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造假的证据:
1. 2019年11月镇政府信息公开造假空白(房屋拆迁评估分户报告)证明2008年9政府与拆人隐瞒信访人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故意欺诈。(证据三、编号SQ057672561120191023001告知书)
2. 南汇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空白(房屋拆迁评估分户报告)造假一案,被静安区法院判决全部撤销。证据四(2020)沪0106行初412号判决书。空白造假评估报告被撤销,证实“(2009)浦民(行)初字第171号判决书”是违背事实,欺骗张惠仙签订协议该无效。
3. 信访人在法院获取的证据《估价结果汇总表》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446.4平方,证据证实由评估评定被拆房屋446.4平方。
4.长期来南汇新城镇政府有关责任人不作为、抛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不解决上访人的事,而是解决依法上访的人,信访人被刑拘、行拘,被黑头套绑架关押黑监狱,都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滥用职权保乌纱帽所为,罔顾事实,以假造假上报中央联席办督办件,把信访人合法诉求拒之门外,十六年居无定所,造成信访人重复上访,浪费人力资源。
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严查南汇新城镇政府有关责任人瞒天过海造假上报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督查问责!这是对国家和人民极大的犯罪,请中央有关部门督查问责!
附证据:
证据一、1995年10月镇政府颁发违法假产证复印件。
证据二、(2009)浦行初字第189号行政违法判决书复印件。
证据三、政府公开假资料编号SQ057672561120191023001复印件。
证据四、(2020)沪0106行初412号全部撤销行政判决书复印件。
证据五、根据《估价结果汇总表》证实本户面积446.4平方复印件。
证据六、证实政府责任人不作为抛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复印件。
举报人:董炎平、张惠仙
2023年12月
信访源于我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源于我个人权利受到权力者的挤压,有冤无处诉,只好向上找青天。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的专项整治内容之一。“‘新官不理旧账’主观上是个别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契约观念欠缺,但客观上还是因为相对人缺乏有效、便捷的救济渠道。《规定》将此类问题的治理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并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救济方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宗泽说,“新官不理旧账”不仅仅是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问题,违规违纪又违法。对不理“旧账”的“新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兑现政策承诺,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编后语: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从关心百姓的利益出发,如果问题属实,就不要让他们在冤屈中呐喊。本网将根据此案件的进展跟踪报道。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