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2023/3/7日(曹羽阳)“以为案子难破,但民警把群众的事当事,昼夜转,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案子破了!”3月6日一大早,一行群众来到湖北省公安县交警大队,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大红锦旗送到事故调处中队民警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3月1日19时34分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镇东湖村3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推行二轮自行车的老妇当场被撞身亡,肇事车逃离现场。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的关键时期,逃逸案件的发生考验着全县交警的政治担当和履职能力。接到警情后,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黄长云亲自挂帅、亲自部署,迅速调集专班警力开展侦破工作。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一辆陈旧的自行车扭曲变形,自行车零件、废旧纸皮以及一碗已经泡开的快餐面散落一地。仔细勘查,民警未发现肇事车相关信息,却在死者身上发现一个电话号码本,几经联系,确认死者为龙某,73岁,户藉地为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平日靠拾荒为生。
通过现场事故形态分析,民警判断肇事车向沙市方向逃逸。在一处民用监控,民警发现当晚19时34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行经事故地点时有碰撞声音,地面闪现零星火花,民警认定此时即为事故时间,零星火花应产生于自行车在遭到大货车猛烈撞击后与地面的强烈摩擦。大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但因民用监控像素不高,民警不能辩清大货车号牌。
民警迅速沿嫌疑车逃逸方向追踪,在距离事故地点10公里远处,一处卡口监控较为清晰,民警模拟大货车行驶速度,从事故地点行驶到卡口约需10分钟时间,围绕这一时间段,民警对经过卡口的大货车进行排查,共有4辆大货车进入民警视线,其中3辆为外省大货车,一辆为本省大货车,车号为鄂FNP1**。
案发深夜的案情分析会上,民警决定从鄂FNP1**大货车查起。3月2日,民警与鄂FNP1**大货车驾驶员张某取得联系,张某信誓旦旦,对交通肇事明确否定。民警立即奔赴张某所在地,见人见车,因事故撞击有一定裂度,肇事车应有明显撞痕,但经肉眼观测,未发现鄂FNP1**大货车有明显撞痕。
由于鄂FNP1**大货车栏板陈旧,外漆早已剥落,且多处边缘轻微变形,即使有撞痕也不会明显。不死心的民警继续细查,突然发现货车右后轮中间凹槽内沾附少许快餐面条,面条附着辩不清颜色的灰尘,不细心根本不易察觉。民警联想到现场洒落一地的已泡开的快餐面,当即判断,若该车只是经过事故现场碾压了洒落地上的快餐面,快餐面条很难在轮胎中间凹槽内附着,只有撞击行人,行人手上的快餐面从高处溅落才有可能。民警立即调取该车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该车肇事全过程,面对证据,张某哑口无言。
至此,案件得以快速破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