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县锦华科技有限公司法拍存在内幕等污染的报道
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TH): 近日有网友反映,正当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之际,位于该县南河种工业园区内的原锦华科技有限公司院内遍布草酸液体残留,呛鼻的浓浓草酸味道,一到雨天,伴有有毒物体的污水横流,严重的污染了土壤和水源,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经多方打听,本网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该公司倒闭后法拍得主的山西省阳泉市居民李某。他向我们叙说了从“草酸泄露引发安全投诉”到“有价大额资产被抢盗”惊天逆转的—幕。
应县应急管理局大楼
本人说:“本人名字李照峰,2020年从法院网上获知应县锦华实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要拍卖所有物品信息后,于2021年3月23日经人介绍,与公司土地所有人(张富明)、杨姓院长(原应县妇幼医院院长杨玉海)、赵姓局长(原应县审计局局长赵弟柱)在应县尚客宾馆内进行了实质性的商谈。谈判中,上述三人声称公司土地是他们的,让我用300万元从他们手中购买所有的机械设备,但必须先交他们55万元的定金,法院和他们有关系,由他们办理所有拍卖手续,同时要求我不能和别人述说、打听这事。
2021年4月24日按他们的要求给杨秒桃农行卡(杨玉海提供给我的户主及卡号)上打了55万元。打完款后,在我多次催促下他们带我到了当地法院,在法院和执行局对接过程中我才意识到上当了,不仅不是他们承诺的内部招标,而且在再三催促之下,才于2021年5月28日参加了应县法院拍卖。经过三家竞拍,我以208万元中标,同时向应县法院交了100万元预付款,但杨玉海、赵弟柱二人以拍卖价低于他们和我商议价为由,不断从中阻挠,7月27日,距离法拍公告两个月后法院终于办理了各项执行手续。7月底,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管之下,将厂内硫酸、硝酸、液碱三种危化品拉走并做了安全处理当我再次运输物品时,却遭到门卫的阻拦,声称接到法院通知要对公司物品进行二次拍卖。情急之下,我与法院执行局领导联系,该领导只说暂停对厂区内物品外运,让我等待他们研究。
由于我和客户已签订购销合同,如果违约将赔偿对方损失,不得已多次找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询问原由,然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有一个“等研究再定”(期间县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领导多次暗示我找杨玉海、赵弟柱协商。
给杨妙桃转款赁证和法院第一次拍卖公告
又过了两个多月,法院通知我二次竞拍,在没有其他竞标对象的情况下,我以比原价高出了 50多万元再次“竞标”成功。此结果令我感叹的不是杨、赵二人在应县的能力,而是二次拍卖结果,法院竟没有没有给我任何手续,声称一切手续要留院存档。
经过一番折腾也使我失去了处理厂内废液体的最佳机会。当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多地封城,无法运输处理。一直到2023年9月才与别人定了废液处理协议,但由于对方储存库容不够,拉运时间延长至2024年。
2024年3月中旬,朋友打电话告诉我的厂子里所有物品已经被人拉走了。火急火燎的我感到应县厂区内,然而厂区内10几个一百多方的罐里存放的草酸母液能拉走的已被拉走,拉不走的,任由其肆意的流淌在厂区内,刺鼻的草酸味道,露天堆放的罐底的固底草酸掺夹着草酸母液早已变的松软泛黄,足有三四十公分深。原地面上拆除下来的所有废旧钢铁与机械设备、库房里存储物品不见了,80吨成品草酸(固体)和80吨工业纯碱(宁夏产)也不翼而飞。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在糖液车间,距离敞口存满草酸的水泥池子不足三米的地方,有明火切割铁罐的痕迹,车间内糖液、草酸母液肆意横流,而堆放的泥土可能就是处理运输过程中洒露液体的最佳方式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力的我双手抱头,浑身软弱无力,蹲在地上,久久不能站立。
我找了当地法院寻要说法,法院执行局唐局长让我找应急管理局,事件所有过程应急管理局郭副局长都知情;我跑到应急管理局,郭姓副局长说他们只是起监管作用,让我去找法院。我又去法院,执行局杨局长说当时拉我货物时有应急管理局的人在过磅收款。我再次到应急管理局,郭姓副局长解释说:卖铁的钱处理草酸母液了,让我去找法院。后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法院执行局长详细介绍了整个事件过程:应急管理局以厂内草酸母液有泄露倾向为由,指使一冯姓女子拿我的委托书复印件(这份所谓的委托书,是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是伪造的,而且这个女人我也不认识)到法院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因其没有处理危化品资金,应县法院执行局长协调从法院帐户上拨付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后续处理资金由厂区内存放的废钢废铁变卖换钱。自2023年底自2024年3月中旬姓冯的女子在县应急管理局监督下,将厂区内存放的草莓酸、工业纯碱、电缆、电机、废铁、废钢全部进行处理,给我造成直接损失620余万元。
2023年 11月地面洁净的草酸母液车间, 在应县应急管理局监督之下处理草酸母液后的现场。
距离敞口式存放草酸水泥池不足三米的铁罐上明火切割 草酸母液处理后的制糖车间现场
草酸母液库在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下处理后的现场
丢失物品清单
说到这里,李照峰两眼噙泪,言语哽咽。
针对李照峰所述情况,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政策并咨询了几位资深法律工作者,对应县相关部门提出了法律上的几个疑问。
一是应县法院第一次公开竞拍原锦华科技有限公司物品成功并正在执行过程中为何会出现第二次竞拍。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即使第二次竞拍,为啥只有李照峰一家,没有第二、第三家公司参与竞拍。为啥第二次竞拍起标价比第一次高。是否符合第二次竞标低于第一次标的20%的法律规定?
二是第一次竞拍成功后,应县法院为啥推迟两个多月才出具执行文书。是谁给杨玉海(院长)赵弟柱(原应县审计局局长)嫌拍卖价低不断阻挠两个多月法律执行的底气?是谁给了他们抗衡法律执行的胆气,保护伞何在?为啥在执行过程中县法院副院长曹安勇、执行局长唐恒仕多次让李照峰找杨玉海、赵弟柱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竟然为满足杨、赵个人私欲,置法律于不顾,搞第二次“一人”竞拍,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何在。其目的和用意何在?结合开头当事人扬言,法院某些人维护公平正义的良知何在?是否存在官商勾结之嫌?杨、赵二人作为公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应追究其党政纪和刑事责任?
三是应急管理局是否有对李照峰2022年在相关部门见证下做过安全处理的危化品草莓酸作出有泄露倾向的法律资格,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独自监督危化物品处置的法律授权。根据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应县应急管理局向法院提出有草酸有泄露倾向是否有相关职能部门或权威机构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向法院出具相关部门的法律文书。法院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依权压法,以权代法的嫌疑?是否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是否有某些人的私欲在作祟的问题?
四是2024年前后最后一次处置物品是否有侵犯公民财产的嫌疑。法院是否收到与李照峰不相干的冯姓女士提供的李照峰授权书原件,冯姓女士没有原件为啥不向当事人李照峰核实其真伪。冯姓女士没钱处理危化品,为啥不征求当事人李照峰(李照峰有能力处置)意见?法院执行庭视李照峰这个法人如无物,为啥主动协调法院垫付启动资金?法院联合应急管理局支持冯姓女士肆意处理别人的巨额财产,目的何在,视法律于何处?
2023年底、2024年3月,赁此委托,冯姓女子清运李某合法拍卖下来的物品。
五是草酸是如何处理的,流向何处?是否高价处理?处理是否专业?厂区地面那么多残留草酸母液严重污染环境谁来担责!处理草酸花费多少费用,废旧物资以啥标准处置,经过物价部门评估了吗?处置过程和结果为啥相关部门不给当事人李照峰联系和通知。是否存在官商联手,弄虚作假,侵吞个人资产的嫌疑。给李照峰造成重大资产损失,谁应该为此担责,给李照峰造成的损失谁来买单?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查明真相,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我们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 追踪报道。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