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2023/4/23日(通讯员王海龙 曹羽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近日,61岁的男子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县交警大队南平中队依法移送起诉。
3月27日19时许,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南路从三岔路往南门口方向行驶,行至建设南路332号路段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黄某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后经对其血样进行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7mg/100ml,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民警在对本案侦查终结后,依法将黄某平移送起诉。 编辑:王铭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