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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与执行局联合行动,督促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窦店法庭杨瑞强团队快审快判,从立案到宣判用时仅22天,最终判决任某赔偿刘某购房损失21万余元;执行局王得壮团队全面准备,做好房屋强制腾退执行方案。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纠纷,避免矛盾继续引发衍生案件,杨瑞强与王得壮及时沟通双方当事人态度,抓住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的窗口期,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普及自动履行和强制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最终,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判决。
在该案判决书生效的第5天,刘某将自己所有的物品从案涉房屋中搬完,双方一同来到银行,在杨瑞强和王得壮的见证下,任某给付了案款21万余元,刘某将房屋返还给任某,两家持续近10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图①:审判法官杨瑞强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图②:执行法官王得壮解答当事人的疑问。
图③:协调做当事人工作。
图④:法官将案款送到当事人刘某手中。
(责编:马昌、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