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TH):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加强土地管理,节约用地,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在一些地方收到了成效。但从全国来看,城乡非农业建设乱占滥用土地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猛增的势头。这会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后果,贻害子孙后代。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土地管理,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黑龙江庆安县却顶风而上,竟有人在耕地上采建筑沙,造成耕地无法恢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平安镇永平村丁家屯后山村村民向本网反映称,有人以耕地转租的名义将耕地开采建筑砂石,将原有可以耕种的耕地挖的面目全非。当地群众称:该开采场未办理采矿证和环评手续,耕地没有转化。当地群众向绥化市地矿局部门与庆安县自然资源局多次反映,职能部门置之不理,群众称是自然资源局部门长期纵容、袒护的结果。
前不久本网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来到庆安县平安镇永平村丁家屯后山附近,某村民所租耕地到处都是私挖乱采者的足迹,整块耕地已被破肚,从地表到深处支离破碎,植被被毁坏殆尽,耕地变得千疮百孔、不堪入目,俨然成了一个个“大砂石堆”。而现场却没有采取任何的围挡、覆盖、喷淋、雾炮等环保措施。举报人和村民说:这些耕地都没有转为工业用地,就被开采了,面积有几百亩。这么大面积的开采,不知道当地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老百姓说:显而易见,面对非法采矿造成耕地被侵吞、林木被毁坏等现状,当地有关领导不仅没有维护村民的基本权益,反而滥用职权来谋取私利。绥化市庆安县私挖滥采国家矿产资源并非一日,绥化市庆安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是不知情,还是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对于如此严重的私挖乱采现象,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众所周知,私挖滥采的结果是,原本美丽的耕地会千疮百孔,成片的树木被肆意捣毁,百年的耕地无情被践踏着。更严重的是,将会导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也会遭到史无前列的污染破坏,我们真切的希望绥化市庆安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对此违法现象给予加强管理,严肃追责,将破坏的土地给已恢复。
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