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2023/7/12日(通讯员魏崇德)为逃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乘机逃逸,7月10日,湖北公安县交警大队黄金口中队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实施7日行政拘留。
5月17日17时50分,刘某驾驶鄂DUF6**小型汽车行驶至公安县斗湖堤镇梅园大道时,与一辆同向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前车受损、驾驶员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未停车处理,而是迅速逃逸。民警调查锁定刘某及所驾车辆,并传唤刘某到案,经认定,刘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刘某交通肇事逃逸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决定对其实施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编辑:王贝贝 审核:同期声